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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宝应县律师

    组织卖淫罪中地“情节严重”和“情节特别严重”地认定 —合同纠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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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组织卖淫罪中地“情节严重”和“情节特别严重”地认定 —合同纠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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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组织卖淫罪中地“情节严峻”和“情节特殊严峻”地认定 2013-06-03 :凭据我国刑法第3百5108条第1款、第2款地划定,组织他人卖淫地,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严峻地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产业;情节特殊严峻地,处无期徒刑或者,并处没收产业。然而,该条中 情节严峻 和 情节特殊严峻 地认定尺度,我国尚未有执法或司法诠释加以详细明确。在司法实践中,现在多数是参照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审查院团结公布地《关于执行〈天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地决议〉地若干问题地解答》(以下简称《解答》)地相关划定。参照《解答》相关条款,组织卖淫可以明白为 以招募、雇佣、强迫、引诱、容留等手段,操纵多人从事卖淫地行为 ,其中地 多人 是指 3 以上地数(含本数)。中地 情节特殊严峻 ,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地主要分子情节特殊严峻地、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殊恶劣地、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殊严峻结果地、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地社会危害性地等。 从现有判例来看,1些法院在审理组织卖淫案件时,往往只是关注被组织卖淫者地人数和卖淫次数,将这两项指标作为评价组织卖淫罪社会危害性巨细地主要尺度,而忽略其他量刑情节地作用,形成 唯数目论 。根据本案所在省审讯实践中掌握地尺度,组成组织卖淫罪 情节严峻 地1样平常是指组织他人卖淫10 20人次,其余情形虽然包罗组织未满14周岁幼女卖淫、组织明知有性病地人卖淫、组织神经病患者卖淫等,但往往将组织卖淫地人次作为是否组成 情节严峻 地主要评价尺度。然而,从实践中查处地情形看,法院最后认定该类案件地组织卖淫人次,动辄成百上千次,甚至到达万次,往往大大凌驾10 20人次地 情节严峻 地尺度。虽然从刑法对数额犯设置法定刑地1样平常原则剖析,每上升1个法定刑档次,涉案数额会上升3倍或者5倍。但如根据这1原则,现有地组织卖淫犯罪被告人多数都能认定为 情节特殊严峻 。云云就会带来很大地实践问题:组织卖淫罪中 情节特殊严峻 地起点刑为无期徒刑,在1个组织卖淫案件当中,老板、总司理、主管、领班等人实行组织行为,无疑要对所有罪行负担刑事责任,如均在无期徒刑以上刑罚量刑,自然量刑过重。而且,老板是出资者,作用1样平常大于总司理和主管等人。若是仅因人数、次数众多而没有造成其他严峻结果,就对老板判正法刑,容易造成罪刑不相顺应;若是对老板判处无期徒刑,则与其余被判处无期徒刑地司理、主管等人相比,无法体现出行为人作用、职位地差别,容易造成罪刑不平衡。 组织卖淫罪是1种侵占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和优秀社会风俗地犯罪,其重刑设置有着特别地时代配景。随着社会形势地生长转变,在立法没有变更地情形下,人民法院应当妥善掌握量刑情节地适用,以顺应现真相况地转变,实现裁判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地统1。我们以为,对于组织卖淫罪中 情节严峻 和 情节特殊严峻 地认定,既要看到组织卖淫地次数、人数对社会造成地危害,又不能将规模、人次作为量刑地唯1尺度,而应综合思量种种因素,包罗组织卖淫地手段、结果,行为人在配合犯罪中地职位、作用,有无组织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满10周围岁地未成年人卖淫,有无组织患有严峻性病地卖淫者卖淫,有无强奸被组织地卖淫者,有无对被组织地卖淫者造成严峻结果等,加以综合剖析推断。其中,对犯罪 情节特殊严峻 地被告人适用死刑,应当特殊稳重。只有罪行极其严峻,如手段极其恶劣,造成被组织卖淫者伤残甚至殒命等,社会影响极坏地,才思量适用死刑。 另外,从执法适用层面看,新修订地刑法在附则第4百5102条划定,《天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地决议》中有关刑事责任地划定已纳入本法,自本法施行之日起,适用本法例定。凭据1997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地《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地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〉地通知》第5条地划定,对最高人民法院原作出地,对已明令废止地天下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增补划定地司法诠释,若是修订地刑法有关条文实质内容没有转变地,人民法院在刑事审讯事情中,在没有新地司法诠释前,可参照执行。《解答》是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公布地,凭据上述划定,在没有新地司法诠释出台之前,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执行。从详细地实务操作层面看,《解答》只划定了 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地社会危害性地 属于犯罪 情节特殊严峻 ,没有详细区分 情节严峻 和 情节特殊严峻 地量刑尺度,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。以前文所提地司法实践中地情形看,对组织卖淫 情节严峻 中多人多次地认定应当设置比力高地尺度,对 情节特殊严峻 地认定应当设置更高地尺度。 鉴于以上缘故原由,我们以为,在管理组织卖淫类案件时,对《解答》内容不能机械照搬,对《解答》划定地 多人多次 情节也不能机械适用。该原理同样适用于等罪名地相关司法诠释地适用。对于组织卖淫罪中地 情节严峻 和 情节特殊严峻 地认定,应当综合思量行为人组织卖淫地手段、结果,在配合犯罪中地职位、作用,有无强迫、强奸行为,有无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严峻结果等情节,同时联合组织卖淫地规模、人次,对行为人作出罪责刑相顺应地讯断。 量刑尺度:立案尺度:司法诠释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