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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宝应县律师

    试述对出产、销售假药罪如何合用刑罚?—债务债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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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试述对出产、销售假药罪如何合用刑罚?—债务债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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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对出产,销售假药罪如何合用刑罚? 假药,是指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》的划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,非药品。

    1997年3月14日第8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划定:

    出产,销售假药,足以严峻危害人体健康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;对人体健康造成严峻危害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;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峻危害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,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销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    出产,销售假药,不构成出产,销售假药罪,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,依照以下划定定罪处罚: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,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;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,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;销售金额50万元:以上不满200万元的,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;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,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